私募股权基金由市场调节
“对PE进行监管其实关键是要把PE的不同类型划分清楚,唯有如此,才能根据不同基金种类的性质,给予不同的制度设计。”中美同济高级副总裁陈媛告诉记者。
“总体方案”将股权投资基金分为两大类,一类被称为产业投资基金,是指政府推动下成立市场化管理的基金,对这部分基金,将由‘总体方案’加以管理;另一类是私募股权基金,是纯市场化的基金组织,它是市场化的产物,也将由市场来调节。
而对于产业投资基金来说,又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主权财富基金和准主权财富基金,前者如中投,后者如中国-比利时基金、中国-瑞典基金、中国-东盟基金、中非基金等。第二类为各部门对口支持的特定产业基金,如科技部支持的科技发展基金,交通部下的交通基金,水利部门下的水务基金,还有核能基金等。第三类是地方政府引导的基金,最近成立了很多,它也被称为“基金中的基金”,主要是地市以自己的基金作为“种子”,与市场上的其他基金合作,共同投资于本地区支持的产业。
不过,何小锋认为,“由于地方政府引导的基金会结合地方政府的情况进行设置,总体方案中对其的介入不应太多。”
宏观调控手段
对于这样“总体方案”的出台,将会对市场造成怎样的影响,人们可能首先会将目光投向当前揪人心的证券市场,担心产业投资基金的放开会分流掉二级市场上的资金,进一步让证券市场失血。
对此,何小锋说:“制度层面的东西不应总是与二级市场去挂钩,毕竟制度是基于长远目标的。”他强调说:“私募股权基金被证明是有利于资本市场与产业发展的,证券投资基金现在有3万亿,产业基金的分流不足以对股票市场造成威胁。”
来自太平洋证券的资深分析师张伟明也告诉记者,“这种担心是完全不必要的。因为机构投资人对于投资的风险、收益及锁定期限会有不同的目标与承受力,更何况大中型企业的对外投资规模存在不同的限制,所以即使有一部分会分流,但不会对市场造成多大冲击。”
张伟明认为,更多的还是要看到产业投资基金对经济发展的润滑作用。“‘总体方案’体现出来的是一种放宽准入的政策取向,有利于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