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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申请办事指南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8/7/24 9:18:20  阅读[589]

留学人员申请专项资金项目启动费须提交资料
1、 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原件;
2、 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请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3、 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一份,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提纲;
4、 提供含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专项资金项目申请电子表内容的软盘一张(Word格式文本);
5、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股东小册子复印件,验看原件;

注:
1、要自带复印件,本中心不负责复印;
2、申请材料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由主管部门或本人送申报材料到我中心。

留学人员申请安家费须提交资料
1、 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 复印件,验看原件;
2、 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看原件;
3、 提供广州市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4、 提供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约的“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5、 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安家费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请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注:
1、要自带复印件,本中心不负责复印;
2、安家费申请条件是:回国后入户广州且在广州市属单位工作的人员。

申报时间: 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中旬,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培

联系电话:8620-8354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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