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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窗出版」花都文化广电视窗出版局 介绍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8/8/20 14:34:50  阅读[952]
  • 电话:020-36990698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交通指引: 214.615.307.237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订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编制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发展群众文化艺术事业〔包括群众文化艺术活动、镇文化站(室)的建设、文化站干部的业务培训、对外文化交流〕。
    (四)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包括公共图书馆的设置、管理和服务,镇村公共图书室的业务指导和千村书库的建设)。
    (五)管理和发展文博事业(包括辖区内文物景点的发掘、对文物景点做好保护、管理和利用,使之与旅游有机结合,发挥文物景点的作用)。
    (六)管理和发展电影事业(包括电影网点的建设与管理、电影放映从业人员的培训、电影影片的发行与管理)。
    (七)实施对社会文化市场的管理(包括归口管理的全区的印刷、复印打字、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录像投影、书报刊、电影、菅业性演出、歌舞卡拉0K娱乐、电子游戏、“网吧”、美术品销售、艺术类社会办学等行业)。
    (八)协助党委宣传部门把握舆论导向,审查广播电视节目;指导、监督、协调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审批和管理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类节目和审核管理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九)管理和规划广播电视事业科技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研创新和开发应用;组织和管理全区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技术维护和开发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和技术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十)审核区、镇(街)广播电视播出(含转播)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视剧以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审查信息网络传输广播电视类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十一)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办公室电话:(020)36990698
    社会文化科:(020)36990683
    广电出版科:(020)36990682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020)86838279
    洪秀全纪念馆(博物馆):(020)86832232
    图书馆:(020)36820949
    文化馆:(020)86833495
    影剧院(数字电影城):(020)86832440
    电影公司:(020)86832108
    资政大夫祠管理办:(020)86868662 
    审批事项:
    1.电子出版物零售、投递、出租审批
    2.电影放映审批
    3.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审批
    4.书报刊零售、出租业审批
    5.印刷业审批
    6.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文化准营审批
    7.文化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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