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35号南北广场三楼
交通指引: 113,121,203,227,243,244,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著作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区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指导、协调全区群众文化、公共图书馆、文物博物工作的开展;指导文化艺术生产经营和投资方向;培训基层文化干部;指导街道文化站工作。
(三)规划和统筹全区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博物馆。
(四)管理和指导全区示范性、导向性的文化艺术活动;建立和健全区、街、社区三级群众文化网络;促进民族民间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指导区内单位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五)承担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领导和组织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及“扫黄”“打非”工作。
(六)管理监督辖区内书报刊、音像制品、互联网的出版活动和上网服务经营,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出版报刊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等活动。
(七)管理监督辖区内出版物、名片印刷品及内部印刷企业的印刷经营活动。
(八)管理监督辖区内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协调管理辖区内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九)配合、协调辖区内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工作;协调管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
(十)负责辖区内著作权管理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提供著作权咨询等服务。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
(二)文化科
(三)市场综合管理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