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水边屋下街七号四楼
交通指引: 304,308,657,540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拟订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 扶植示范型、实验型文化艺术品种; 管理文化系统艺术教育工作。
(三)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 指导与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综合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 组织协调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自动化建设。
(五)综合管理、指导、协调社会文化、少年儿童文化事业和电影工作。
(六)监督管理电影市场、演出市场、文物市场、美术品市场、文化娱乐市场, 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文化市场法规, 督导和参与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七)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和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联络工作。
(八)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文化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
(二)文化科
(三)社会文化市场管理科
审批事项
1.印刷业审批
2.书报刊零售业审批
3.娱乐场所审批
4.有关体育活动的办事流程审批
5.广播电视的主要职责审批
6.印刷业审批
7.书报刊零售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