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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局开评“群众满意的中小学”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11/9/7 9:51:16  阅读[719]

  从今日起,市教育局联手本报,在全市开展“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范围包括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评选程序分为:学校自主申报;各区教育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考核、选报;市教育行风监督员对各中小学创建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候选学校媒体宣传公示,群众投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行风监督员、各区教育局、局机关各处室、市民、学生家长代表进行集中评议;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在社会评选的基础上,提出排名前30名的“群众满意中小学”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审定后予以表彰。同时,向省教育厅推荐3-5所湖北省“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比表彰候选名单。

  “以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创建群众满意的学校为目标,以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与教育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作风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服务意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不断提升教育工作的社会满意度,为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对此次评选活动,市委教育工委书记靳雁如是定位。

  市教育局局长谢世腰表示,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选,一定要与老百姓的想法贴近。活动一方面要反映学校声誉和影响,另一方面要引导学校按教育规律办学,按学生成长规律办学。群众满意的中小学,一定要有群众满意的教师,群众满意的学校管理,群众满意的学校环境。学校让群众满意,很大程度上取决校长素养不断提升。

  “任何一所学校都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我们的学校要有直面问题,闻过即改的勇气和决心。不断超越自我,不断追求进步的学校就是群众满意的好学校。”市教育局纪工委书记高冬媛呼吁有越来越多的学校“轻装上阵”,主动投身到评选中来。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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