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消息,近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从创新型企业培育、研发机构建设、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引进、技术成果转移、科教创新资源释放等十个方面为我市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资助奖励。
支持创新企业 苏州招数多
对企业:给奖励、返税收
到2015年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力争达20家,每家给予最高200万元经费
到2015年建设先锋企业200家,按企业对本地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年度新增税收通过先征后返方式进行奖励
为人才:免个税、有补贴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按规定给予100万-40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以及50万-250万元安家补贴
助研发:给经费、保收益
对获批新建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资助最高200万元研发机构建设经费
允许和鼓励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60%-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
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最高奖200万 力争2015年超百家科技企业上市
《意见》明确,大力争创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到2015年省创新型领军企业达20家,每家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科技创新活动经费;积极培育市创新先锋企业,到2015年建设先锋企业200家,企业自确认当年起,按企业对本地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年度新增税收(苏州本地留成部分)通过先征后返的方式进行奖励,前2年给予100%奖励,后3年给予50%奖励,年度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累计达到2000家;鼓励科技型企业上市,到2015年,全市科技型企业上市数争取达100家以上;市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实行市、市(县、区)联动,对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