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重庆电影特别是电影制片业发展,构架剧本作者与影视生产企业融会沟通桥梁,现决定举办“重影杯”第六届重庆电影剧本(不含微电影)征集评选活动。
一、宗旨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面向全国征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特别是展现重庆精神、重庆风貌、重庆风尚的好作品。
二、题材及内容要求
题材不限,尤为欢迎现实题材的剧本。对于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展现重庆特色突出的剧本,本届将给予特别关注。剧本内容要求思想进步、内容健康,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注重艺术创新,适合走向市场。
三、主办单位
本届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由市文化委、市文联主办,重庆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市电影家协会承办。征集评选办公室设在市电影家协会。
四、评选方式
主办方将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派相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参评电影剧本进行评选。本届电影剧本征集评选将产生一等奖1部、二等奖2部、三等奖3部、提名奖5部。
五、征评时间
(一)征集时间:2015年4月1日—8月31日;
(二)投稿截止日期:2015年8月31日;
(三)评选时间:2015年9月1日—10月31日;
(四)入围前二十名剧本梗概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3日—11月29日;
(五)本届电影剧本征集评选结果和获奖证书颁授仪式将在2015年适当时间发布和进行。
六、投稿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大道162号市文联 重庆市电影家协会剧本征集评选办公室 邮编:401147,电话:(023)67748612。
七、来稿要求
(一)每位作者限投一部作品,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剧本评选采用匿名形式,请作者务必不要在剧本封面、扉页、尾页、页眉等处标注自己的上述信息。上述信息请作者填写在《“重影杯”第六届重庆市电影剧本征集评选参评电影剧本作者登记表》中,表格可在市文化委网站(http://www.cqcrtv.gov.cn/)和市文联网站(www.cqwl.org)“信息公告”栏下载。
(二)参评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剧本征集办公室。如出现因作者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又未及时通知主办单位,从而导致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的状况,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三)来稿须通过邮局投寄,以平信、挂号或EMS三种形式。并在信封上注明“‘重影杯’第六届重庆市电影剧本征集评选”字样。勿寄私人,亦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传送或转送的应征剧本。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应征剧本务须附有300—500字的故事梗概。
(五)参评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它体裁的稿件,均不接受。
(六)应征剧本须采用打印稿,简体中文、A4纸、正文宋体小四号字体、场景名称采用宋体小四号加粗字体、页码页面底端居中、单面打印、装订完整。请在邮寄打印版剧本、剧本梗概、《“重影杯”第六届重庆市电影剧本征集评选参评作者登记表》的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市电影家协会电子信箱:cqdyjxh@sohu.com。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剧本。
八、版权要求
(一)参评剧本应为未转让版权的电影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
(二)参评剧本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取消其入选资格。若参评剧本发生版权纠纷,由参评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九、特别声明
(一)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投稿不符合“来稿要求”,缺少必要材料及“一稿多投”剧本不予参评。
(三)为保障剧本作者的权益,防止剧本内容泄露,待评选结束后,征集办公室将对未获奖的剧本进行环保处理。
(四)主办方一年内(获奖之日起)对本次征集评选活动获奖剧本有优先代理权,并享有优惠代销权。
十、奖励办法
(一)一等奖1部,每部奖励5万元人民币(税前);
(二)二等奖2部,每部奖励3万元人民币(税前);
(三)三等奖3部,每部奖励1万元人民币(税前);
(四)提名奖5部,每部奖励5千元人民币(税前)。
十一、补贴办法
《摄制电影许可证》上载明地址在重庆的电影制片单位采购以上获奖剧本,拍摄完成并获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主办方对制片方每部补贴人民币5万元。
十二、其他事项
(一)征集评选动态信息、入围前20名剧本梗概公示及评选结果将在市文化委网站和市文联官方网站公开发布,请作者留意。
(二)“重影杯”第六届重庆市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启事由市电影家协会征集评选办公室负责解释;主办方保留对启事事项进行调整的权利。
【特约小编:yun】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