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2015年的招生计划。
2015年拟安排军队和武警院校招生2.1万名,73所签约高校招收国防生0.6万名。
今年的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进一步加大了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压减传统力量和老旧装备专业招生数量,适度扩大指挥类专业招生比例,初级指挥军官基本立足军校培养,技术类专业主要安排军队综合大学、军医大学和依托培养高校招收培养。
在招生计划投放上,坚持向生源大省、教育大省重点倾斜,兼顾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升学需求。
其次,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招生政策与往年相比略有调整。
u2015年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对象条件调整
从2015年起,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最低报考年龄均不得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
取消以往只允许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往届毕业生报考限制,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这一调整,对于往届、希望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是一利好消息。
招生对象以理科、男生为主,今年适当扩大了文科招生数量,少量招收女生。
u2015年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政治考核政策调整
一是调整了政治考核的组织时间。政治考核主要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并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投档录取前将考生政治考核结论与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结论一并送交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
二是简化政治考核组织流程。明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为政治考核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政治考核组织程序和完成时限。
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由县级人民武装部按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u2015年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政策调整
主要有3个方面调整:
一是严格控制参加军检考生数量比例。
参加面试考生数量由以前的“原则上不低于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4倍,一本线以上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调整为“原则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3倍掌握”,并规定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
二是全程公开公布军检信息。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拟制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在军检现场获取关于军检相关信息。军检各项目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
三是明确军检结果查询及申诉复议渠道。
考生对军检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明确规定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u2015年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招生投档录取政策调整
一是明确投档方式。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00%投档。
二是减少优先录取对象。保留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的资格,取消“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等4类对象的优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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