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苏州已走在中国社会文明建设的前列,要在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实施和经济新常态下进一步提升苏州社会文明,优化苏州法治环境将是优化社会环境、推进转型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设施建设。法治苏州,要让法治成为苏州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A 推进法治建设要“走心”
“我们身边很多人都害怕去法院,动不动就要找关系,法律在部分人的心中已经弱化了。”市民刘先生正在处理自己的一件民事官司,但是由于怀疑对方通关系开后门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刘先生总是想问问法官自己的案子进展如何。
“当前法治建设的一大障碍是很多法律得不到严肃执行,许多案件通过闹得到政府关注,进而胁迫政府通过非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从而形成‘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恶性循环,这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的威严。”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表示,通过宣传和教育,培育和强化社会公众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习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让社会逐步形成有事找律师、找法院而不是找政府的风气。
“六五”普法以来,本市司法系统积极打造苏州法治文化品牌,形成了“传统现代融合、网上网下互动、外地本地一样”的苏州普法特色,我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先进市。市司法局局长朱正表示,公民对法治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
B “政社互动”为政府松绑
去年11月18日,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在京揭晓,太仓的“政社互动”榜上有名。
2008年11月,太仓市开始梳理职权,依法界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市(镇)两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关系。后来出台了《关于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互动衔接机制的意见》,就此太仓决定在全国率先试行“政社互动”管理新模式,明确“凡属村(居)自治性的管理工作,放手让村(居)委会自主管理”、“政府部门行政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不得随意下达到村(居)委会”。
太仓市政府通过部门清理、专家审核、村居讨论、社会公示、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等程序,又于2010年3月整理出“自治组织依法履职事项清单”10项,清理出“行政权力限制事项清单”27项。而之前政府下派给村居的事务多达78项,如今减少64%。
两份“清单”划清“行政权力”和“自治权利”的界限。太仓沙溪镇中荷村村委会主任曹峰说,以前从安全生产、秸秆焚烧到卫生城市验收,都要签责任状,搞砸了,社区得担责任。自从搞了政社互动,村与镇签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协议,委托这些事项由中荷村办理,并支付因此产生的服务费用。由责任状到委托书,只改了一个词,政“社关系就从上下级,变成了契约关系。”曹峰说,如今,建立消费者投诉站、生态市创建、国家卫生镇创建等都不再是村居委会的职责。经过6年多试点,太仓模式得以在苏州乃至全省推广。目前,全省已有580个乡镇(街道)开展政社互动试点,占总数的45.6%。
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表示,太仓市探索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使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关系从“领导”变成了“指导”、从“单向”变成了“双向”,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开辟了新途径。近几年来,政府购买的服务也主要向基层自治组织倾斜。以沧浪街道为例,截至目前,街道已经备案社会组织132个。
C 基层调解工作是一种“成人之美”
基层调解工作中,不少还挺棘手。“特别是有时候有一方觉得法律对自己有利时,拼命使用法律,可发现对自己不利时,就装糊涂。”姑苏区桃花坞街道环秀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若华说,调解工作在解决矛盾之前,首先要讲法律法规,这要求他自己先要熟悉,在调解中才可有个基本的是非判断。邻里之间的矛盾看似很微小,但如果处理不好,很有可能会升级为大矛盾,甚至大打出手。
“原本吵得不可开交的事,到社区请调解员讲讲理,坐下来好好商量,遵守了法律法规,其实没那么严重。”在社区看多了各种调解工作,老居民罗阿姨表示,有效的调解能让双方相互理解、相互尊重,这样看来调解也是在成人之美。
席酉民表示,长期以来,因“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腐败、执法过程的困难和高成本、“染上法律的事不是好事”的潜意识,使得中国人遇事找关系、找政府而不是找法律。法治文明的建设必须坚决防止法律腐败、简化没必要的程序、大大降低成本,从而让人们乐于走进法律,而不是寻求关系和非法地闹事。
由于历史原因,老百姓甚至各级政府官员更喜欢请求上级领导的关注或批示,真正的法治文明一方面需要处理好法和权的关系,划清二者的界线,将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坚决杜绝权力对执法过程的非法干预;另一方面需要逐步改变社会处理事务的“情、理、法”顺序,应逐步过渡为“法、理、情”逻辑,鼓励人们采用法律处理矛盾和纠纷,而不是依靠权力、关系、“老娘舅”。
发达的网络和通讯技术已经形成公民社会的技术基础,社会公共事务还需进一步完善法治基础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公开、透明是这种机制和法治的根本,法治苏州的建设需要增加社会公共事务处理的透明度,扩大案件审理的公开面,让社会公众有足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当处理矛盾纠纷只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那么人们自然就会根据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自然而然地从思想上依法办事。
D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苏州版本”
除了最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给老百姓能够有最直接的受益,近年来,有关方面加快资源整合,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苏州版本”。市司法局局长朱正表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和切入点。当前,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被纳入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考核体系,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两中心一站点”覆盖率达97%,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同时25项法律服务项目被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我市还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水平达到全省最高。实施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制度,我市成为全国首个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由政府财政保障的地级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公证法律服务标准化工作。出台公证服务八项惠民承诺,在办证时间、费用减免等方面体现更高苏州水平,全省首家开通12348公证咨询热线、启用公证自助受理机。在全国率先将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纳入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考核体系,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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