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送审稿)》公开征意见,《办法》提到最多的就是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办法》提出,各机关应当实行先预算后开支原则,并定期公布预算和决算情况。在接待管理上,要明确范围和标准,公务出行则应当实行社会化服务,并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新闻链接)
关于三公经费,网上有这样一个段子。某地公布三公经费,畜牧局以最低开支被评为先进,其他单位前来取经。畜牧局长摆席宴请,酒过三巡吐露真经:一是将领导吃喝招待费列入饲料费,二是将领导车船汽油费列入种猪运输费,三是将领导桑拿洗浴费列入猪崽清洁费,四是将领导歌舞厅开房娱乐费列入猪崽配种费。
段子虽小,看罢却让人啼笑皆非:现实中,不知存在着多少如此“聪明过人”的局长,又不知有多少局长正在“取经”的路上,前赴后继,络绎不绝。他们每一次绞尽脑汁后得以过关,其实体现的不是他们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反而是监管体系的苍白无力。
民众对三公经费节节高的不满情绪也是日益高涨,每到年终岁末,一看到争相赶超的的“三公”数字,我们的小心脏就加快了速率,进而做出的第一反应就是要节流。中央对于三公经费的态度与民众一致——节流,只是如何让节流更加科学有效、无漏洞、不矫枉过正、不影响正常公务开展,各地又或是全国层面似乎都尚未拿出可行性办法。
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之下,重庆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者姿态,迈出了三公经费管理的一大步,其本身所具有的破冰效应,或许在不久之后就将引来横向的“萧规曹随”。若如此,其意义便可以呈现出几何式的扩大,实现尽可能地全覆盖,从而在此项管理上,达到阶段性提升的战略意义。
而着眼于《办法》本身可以发现,它并不只是敷衍改革形势,而是能拿出干货——先预算后开支、定期公布预决算、明确接待标准、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服务,可以说,这项项都是够份量的实在干货,项项都能打中三公经费管理的七寸。
更重要的是,《办法》并不是捡了西瓜丢了芝麻的愣头青,只顾胸不顾腚,而是拿出来了科学的节流办法,让节流走上市场化之路。在节流与支撑正常公务开展上,《办法》找到了一个合理的折衷点。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