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出台“特殊需要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意见”。据此,我市具有特殊需要的孩子将获得更为公平的教育机会。
根据意见,随班就读的对象包括视障(包括盲和低视力)、听障(包括聋和重听)、轻至中度智障、肢障等类别的残障儿童少年。这些孩子随班就读,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并优先考虑安置在普通中小学。
特殊需求少儿随班就读先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再由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孩子可作为随班就读学生或特教班的学生,取得随班就读学籍。如就近的学校不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可由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相对集中在指定的普通学校就读;对于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障少年儿童,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安排他们进入当地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者以其他适当的形式让这些孩子接受教育。
小学初中吸纳随班就读学生,每班以1到2名为宜,超过6人,学校应该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加配1名专职资源教师。随班就读的残障学生将获得普通学生、随班就读学生的“双重学籍”管理,其学籍在随班就读的学校,其档案由学籍所在校和市、区特殊教育中心同时备案。每个学生还拥有一个成长记录袋,其档案材料将严格保密。
意见强调各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为核心,普通学校、特教学校共同参与的随班就读区域网络化管理体系。今后,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将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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