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主城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方案。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听证会将于9月16日举行,并拟定了两套方案,值得一提的是,阶梯水价只适用于一户一表用户,合表用户拟由3.50元/立方米调整至3.60元/立方米。
两套方案阶梯“界线”不同 第一阶梯价格均不调整
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主城区现行居民综合水价为3.5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供水价格2.50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1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00元/立方米。拟定的主城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方案如下:
方案一:
在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中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量设置为:第一阶梯水量22立方米及以下,用户覆盖率97.1%,第二阶梯水量为22-30立方米(含),第一、第二阶梯水量用户覆盖率98.8%,第三阶梯水量为30立方米以上。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阶梯价格比例按照1:1.3:2确定,第一阶梯水价不作调整,第二、三阶梯分别加价0.72元/ 立方米、2.40元/ 立方米。
方案二:
在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中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量设置为:第一阶梯水量为25立方米及以下水量,覆盖率98.0%,第二阶梯水量为25-33 立方米(含),第一、第二阶梯覆盖率99.0%,第三阶梯水量为33立方米以上。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阶梯价格比例按照1:1.4:2.5确定,第一阶梯水价不作调整,第二、三阶梯分别加价0.96元/ 立方米、3.60元/ 立方米。
两套听证方案中,居民综合水价中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均不实行阶梯价格。
据介绍,目前全市一户一表已经累计达到近180万户,覆盖率逾70%。
合表用户拟调整至3.60元/立方米
市民们需注意的是,主城区合表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水价拟在现行水价基础上上调0.10元/立方米,即由3.50元/立方米调整至3.60元/立方米。
同时,人口较多的居民家庭,具备分户条件的,应给予分户装表;不具备分户条件的,人口数超过4人,每增加1人每户每月各阶梯水量增加5立方米。
9月举行听证会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向社会公布我市建立主城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将于2015年9月16日在天宇大酒店举行。
据悉,本次听证会共设40名听证会参加人,其中主城区城镇居民用水用户16名、主城区特种用水用户4名、供水企业经营者2名、市人大代表4名、市政协委员4名、民主党派代表2名,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4名、专家学者4名。其中16名居民用户参加人通过用户网络自愿报名、重庆市公证处现场公证下随机选取产生,用户代表超过听证办法规定的消费者参加人占总数五分之二以上的要求,听证会参加人涵盖了本次主城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的各个方面,具有较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符合听证办法的规定。按报名顺序产生的10家新闻媒体及自愿报名旁听的17名旁听人员也将参加会议,同时还将邀请部分市级部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列席听证会。
此外,《重庆市主城区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即日起在重庆价格信息网向社会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市物价局从8月26日至9月16日在重庆价格信息网设置征求意见专栏,市民可登陆重庆市价格信息网就听证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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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明确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同时,实行阶梯水价是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客观要求。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用水人口增加,工程性缺水形势日益严峻;另一方面,水资源浪费严重,节水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对提高全民节约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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