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环保部召开“9·3大阅兵空气质量保障监测预报会商”视频会议,组织七省区市对“9·3大阅兵”期间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会商,陈吉宁部长就落实中央领导要求,做好“9·3大阅兵”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8月2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启动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京津冀气协办【2015】25号),要求9月1日0时至3日24时,实施最高一级应急减排措施。
视频会议后,副市长尹海林立即组织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工作。8月30日,我市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9·3大阅兵”我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上下要坚决落实国家“9·3大阅兵”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各级党委、政府务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好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道路扫保、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垃圾秸秆焚烧等减排措施;务必进一步增强工作执行力,做到问题整改查处到位、企业减排措施到位、秸秆禁烧管理到位、降尘控尘措施到位、督导检查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等“六个到位”;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和市环保局要密切协同,认真做好9月1日至3日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进京车辆环保管控,确保不放一辆不达标车辆进京;各区县要立即对全市作坊式企业再开展全面排查,要进一步加大自查和互查力度,对自查和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严格问责。
按照“9·3大阅兵”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整体安排,我市已分期分批启动实施最高一级应急减排措施。至目前,除将于9月1日至3日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外,其他最高一级应急减排措施已全部实施,且严于方案要求和国家的要求,并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一、在电力企业方面,我市保障方案原计划关停5台公共电力煤电机组、153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6%;实际关停10套、34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36%,其余在运机组全部基本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燃煤电厂污染物整体减排由原计划的约35%提高至50%以上。同时,对全市9家燃煤电厂全部实行24小时专人驻厂值守。
二、在工业企业方面,我市保障方案原计划对1325家企业限排30%,关停企业数为120家;实际关停企业386家(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75家),工业企业污染物整体减排由原计划的30%提高至36%以上。同时,对570家重点工业企业实行24小时专人驻厂值守。
三、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方面,我市自8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全部1451家各类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和渣土运输,关停全部231家混凝土搅拌站;自8月28日零时起,又扩大到所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全部停工。同时,对946个重点施工工地实行24小时专人驻场值守。
四、在道路扬尘控制方面,我市保障方案原计划对主干道路和中心城区每日机扫水洗2次,自8月23日起,实际每日机扫水洗在3次以上。
五、在机动车管控方面。我市对9月1日至9月3日在全市范围内全天实行道路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单双号限行已提前进行部署,目前已制定公交运力保障方案,并强化了对公众的舆论引导。9月1日零时起,限行工作可平稳、顺利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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