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公布了2015年7月份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情况,此次抽检香油、大桶水、液体调味料、淡水鱼、冷冻饮品和餐饮具等6个品种42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群康食品、佑康食品(杭州)、一家金德利快餐店都检出不合格。
此次抽检合格率98 . 57%,香油61批次、大桶水61批次、液体调味料64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抽检淡水鱼88批次,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7.73%,不合格项均为检出非法添加的呋喃唑酮代谢物; 餐饮具88批次,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7.73%,不合格项均为大肠菌群超标; 冷冻饮品59批次,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6.61%。
大店里检出6个不合格样品。如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18号苹果城负一层A1002、A1003商铺的山东九月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第二分公司,2015年7月23日加工的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检出值为≥2400个/100平方厘米,比限值<3个/100平方厘米多出了2397个/100平方厘米,超标799倍。其他不合格样品详见附表。
济南市食药监局同时发布风险提示,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一种光谱抗生素,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真菌和原虫等病原体均有杀灭作用。因其价格低廉且治疗效果好常被不良商家违法应用于家禽及水产类养殖时病害的预防和治疗。
由于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致胎儿畸形、诱发癌症,具有相当大的毒性,原国家卫生部已于2010年3月22日将其列入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
据介绍,不合格样品已要求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进行核查,并加强风险防控,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消费者发现有违规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从事食用动物养殖行为的可拨打本报热线或食药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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