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宗违法未处理,当心被扣车!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为加强重点营运车辆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即日起,广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以督促、清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校车和货运车辆等7类重点营运企业,10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营运车辆及时处理的“清零”专项行动。据统计,广州市重点营运车辆10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共有1627辆,涉及1177家企业。
据介绍,即日起,交警部门采取路面查扣与上门约谈的方式,对7类重点营运车辆10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开展“清零”行动。
17日上午,记者随同广州交警来到位于白云区永平街白云大道北东平北路坤和街的广州市白云区戎兴液化气站。根据广州交警前期摸查的情况,该公司名下的粤 A99L86号牌小型货车,累计26次交通违法未处理。广州交警白云一大队朱警官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并要求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目前,广州交警依法暂扣了粤A99L86号牌小型货车,并要求尽快消除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同日上午,广州交警开展交通违法“清零”专项查扣,多路行动,广州交警黄埔大队民警分别在石化路姬火路口和丰乐北路查扣车牌分别为豫PC8637和粤A49A23的2辆货车,均为多宗交通违法未处理,其中豫PC8637 中型厢式有155宗交通违法未处理,粤A49A23轻型厢式货车有25宗交通违法未处理;天河大队查扣1辆10宗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小客车,车牌号码为粤 AF0P75;白云一大队在新广从路白云心理医院查扣一辆39宗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小型汽车,车牌号码为粤PAA235。
根据统计,广州交警在近日的行动中共查扣10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共34辆。
身背155宗违法 人车一并扣
9月17日9时46分许,黄埔大队民警在石化路姬火路口设卡执勤时,一辆号牌为豫PC8637的中型厢式货车冲卡逃跑。增援民警驾驶警用摩托车一路追赶,将其截停。警方迅速将驾驶人陈某控制。通过检查发现,豫PC8637的中型厢式货车有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155 宗交通违法未处理,涉及其他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在民警核实陈某身份后,经核查陈某持有C1证,不具备驾驶中型厢式货车资格,属于准驾不符。目前,驾驶人陈某已被广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9宗违法未处理 司机称不知
17日上午9时40分,当一辆白色小车途经新广从公路白云心理医院门前时,被设点查车的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一查吓一跳,居然有39宗违法记录!
据悉,这辆牌号为粤PAA235的小车违法主要以超速、违反禁令标志为主,司机是一名中年男子,对于车辆的违法记录,他自称不是车主,并不清楚,“车是借朋友的”。随后,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扣车处理。
提醒:10宗未处理将扣车
弃车也能强制执行
交警部门提醒: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行驶证;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消除。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应尽快依法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可定期查询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可上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查询确认:www.gzjd.gov.cn/cgs),并及时接受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据了解,现在有一些机动车的车主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觉得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机动车一旦交通违法行为过多,就可以“弃车”,交警不知道交通违法行为的实施人,就没有办法继续“追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了。
其实不然,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宋福信律师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不能确定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人的,公安机关只需通过公告方式予以告知,且公告日起七日内违法嫌疑人未提出申辩的,即可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如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据统计,广州市重点营运车辆10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共有1627辆,涉及1177家企业。
广州交警对本市籍营运车辆进行研判分析时发现,部分重点营运车辆存在多宗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情况。为督促此类重点车辆尽快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宗数最多的20个车牌进行曝光。
记者发现,曝光的违法最多的20个车牌,车辆性质全部是货车,其所有人以个人为主,同时涉及4家企业,分布为广州白云新城运输车队、广州韵达快运服务部、广州市海珠区晓港运输车队、广州市增城长友纸品厂。
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对辖区营运车辆10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企业开展走访,约谈企业负责人,下发违法处理整改通知书,同时加大此类重点车辆的布控、查扣力度。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