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初创企业经营者提升素质能力,广东决定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资助500名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
为落实“帮助初创企业经营者提升素质能力”的部署,广东省决定于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资助50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省人社厅发布通知明确,培训对象为在广东省登记注册3年内(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初创企业)等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且于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原则上每户初创企业参加培训人员不超过1名。
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由承办机构根据培训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省财政按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受省委托开展培训的地市可给予一定补贴,超出部分由学员承担。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各培训项目及费用标准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统一公布。
培训分省直接组织、省委托地市组织两种,其中省直接组织培训320名(省妇联组织推荐60名,团省委组织推荐90名);省委托地市组织培训180名(珠海60名,汕头、佛山、中山、江门各30名)。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