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5日从省林业厅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5部委(局)《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省研究提出了兑现给退耕农民的补助标准和分次数额,并编制了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日前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将于近期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方案编制过程中,我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坚持农户自愿申请、严格确定退耕范围、认真落实退耕地块,仔细审核各地申报的数据,科学提出了我省退耕还林的实施范围、规模以及实施年限等。方案确定,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范围涉及8个设区市、28个县(市、区),实施规模为退耕地还林14.93万亩,其中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9.37万亩,重要水源地15至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5.56万亩;补助标准为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财政部通过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改委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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