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省管企业关联交易情况,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监管,近日山东省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对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对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采取企业领导人员自查和省国资委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自查阶段,要求企业领导人员要将自查结果在企业显着位置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自查内容涉及4大类17条44项,主要有:企业负责人的配偶、子女及近亲属经营管理的公司是否与本人所在企业及下属企业存在业务关系;企业负责人是否有向职工持股企业低价销售本公司产品或无偿提供国有企业资金等行为,是否将本企业及下属子公司资产委托、租赁或承包给配偶、子女及近亲属经营,是否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配偶、子女及近亲属经营管理的公司采购商品和购买服务(包括租赁),是否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配偶、子女及近亲属经营管理的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是否授意(指使)本企业或者下属公司,通过虚假招标、串通招标、围标等方式控制中标结果,为配偶、子女及近亲属谋取利益等。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