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互联网的经营许可,下放到县级监管机构,必然会大大增加行政许可手续,并不适应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这恐怕会造成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权力滥用,某种程度上,是为县域寻租提供方便。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引起了舆论的激烈批评。此次征求意见稿,被诟病较多的一点是,意见征求稿第六条要求:“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就是说,专车平台,在很多地方,要在县一级的行政区域单独申请许可。
传统上,交通行政监管发放相关许可,由县级交通部门负责。这种方式对于传统的交通经营者来说,有一定合理性。但是,互联网的特性就在于它有长尾效应,具有网络规模效应,原本那些边远、少数的需求都可以通过网络轻而易举的实现。这极大地扩展了互联网的边界,只要在一个地方营业就能够在全世界范围内登陆,互联网的经济规模、覆盖范围,远远超过了之前的一切。
把互联网的经营许可,下放到县级监管机构,必然会大大增加行政许可手续,并不适应产业的发展。按这个思路,互联网约车平台在全国运营,所需要的许可数量会大大增加。更重要的是,这恐怕会造成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权力滥用,某种程度上,是为县域寻租提供方便。
张五常在《中国经济制度》一书中,把中国模式的经验总结为中国放开县域层面的竞争,即在税制一定的条件下,各区县用土地优惠吸引资本,带来发展机遇。这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活力大增的一个原因。但应该看到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权力有了寻租的动机,而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这种动机更加肆无忌惮。
之前,当一切尚未明朗的时候,相关县级机构,还处于观望状态,不敢轻举妄动,而当授权明确下放之后,就一定会积极主动的行使权力。让人有理由担忧的是:当意见征求稿通过之后,各专车平台的地位甚至会变得更加糟糕。
某种程度上,这可以看做是制定规定的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利益输送。把一个明明可以全国通行的许可,分散到无数个县级机构去执行,这些县级监管机构会怎么表现,对企业会造成多少干扰?
以淘宝为例,现在中国有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有1636个县,如果仅仅算县市级与地级市要办证,淘宝也得设立一个专门办证、备案的专门机构。如果一个县3个人的话,淘宝就要多请2000个人,一人一年5万工资,工资开销就要1个亿,这还没有算逢年过节孝敬管理部门、各种酒局饭局。不难想象,如果淘宝每一个县都要办一个证,那么,今天中国就不会有那么多淘宝村,也不会有领先世界的电子商务。
中国的出租车行业,乃至汽车租赁行业的所有问题,本质是市场需求与数量管制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根本上要约束基层政府之手,把权利还给市场。不过,“把权利还给市场”,仍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改革逻辑。庙堂之上的改革意愿,层层下达到地方之后,已被无数地方基层官僚所化解。正因为如此,李克强总理亲自呼吁降低宽带资费、降低银行服务费,甚至怒斥:“部长们参加的国务院常务会已经讨论通过的一些政策,现在却还‘卡’在那儿,难道让几个处长来‘把关’,这不在程序上完全颠倒了吗?”
李克强总理所说的放权,是指把权利还给市场,还给人民,不是说把权力分发给基层处长。正如李克强总理说的,国务院总理决定的事情,为什么还要一个处长再点头呢?交通部决定的事情为什么还要一个县里面的处长再点头呢?这到底是想搞改革呢,还是想为改革制造困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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