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全市民办学校工作会议在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市财政委联合下发了《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校设备设施补助经费使用监管办法》,要求将今年9月市政府下拨的9亿多元扶持民办中小学的补助经费用于学校改善设备设施,并实行专款专用。
今年9月,市政府下拨9亿多元扶持民办中小学改善办学设备设施,补助标准为每班10万元。根据《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校设备设施补助经费使用监管办法》,补助经费专项用于民办中小学按照《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和《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试行)》的规定和要求,补充完善学校设备设施,优先用于保证学校安全和教育教学设备设施。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支出项目须控制在《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所列使用范围内,不得用于其他项目。根据规定,补助经费应于2016年9月底使用完成,并达到规定的任务要求。补助经费拨入由学校、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三方共同监管的学校“三方共管”账户,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监管,未经监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使用。
《监管办法》指出,如果发现学校有挪用、挤占、违规使用补助经费等行为,或者采购的设施设备不达标或使用效率低下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学校三年内所有政府奖补项目,并予通报批评;发现学校有虚假采购、虚报班级数的,同时追回补助经费;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多项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使得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显着提高。目前,全市市一级以上民办学校占80.1%,3年来,民办学校学生人数增加7.7万人,民办教师的月平均工资由2012年的3000元/人,提高到2015年的537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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