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爆料QQ:165687462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生活 — 天津不动产登记将于明年1月启动
天津不动产登记将于明年1月启动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15/10/16 11:17:41  阅读[687]

  《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昨日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这标志着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2016年1月起启用

  据了解,本市将做好国家统一的证书、证明启用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启用国家统一的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方案》指出,本市将由一个统一的登记机构,依据统一的法规和规范,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发放统一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形成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5年过渡期。

  整合登记职责和机构

  按照各类不动产登记事项统一由一个登记窗口受理、一个登记机构办理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各类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减轻企业群众负担,更加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方案》,本市要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将市和区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职责进行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房管局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过渡期内由市农委会同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指导统一登记工作。

  不会对房价产生影响

  对于购房者来说,大家更关注不动产登记会不会引起楼市波动。业内专家分析,“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场供求关系,国内住房买卖行为一直都在住建部门实行登记备案,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是在信息系统方面的整合,不涉及房地产市场整体供求,不会撼动当前市场的基本面。”

  不允许随便查询

  对于老百姓而言,以前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和登记,导致不同不动产之间的权属界限不清、权利归属不明,引发众多矛盾和纠纷。统一登记后,可以更好地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不过参与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透露,《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查询做出规定,民事主体去登记机构查询要说明目的。“按照《物权法》规定,必须是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才可以,不允许随便查询。”

(责任编辑:城市网)
技术支持:165687462 网上爆料:165687462
Copyright© 2017 北京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66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