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日前发布市地方标准《公共交通客运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集意见。标准明确,候车亭将设线路索引标志、电子站牌、公交线路图(含时刻表)等,公交枢纽站和首末站标识周边一米内不应设置广告。另外,市中心停靠多条线路的中途站有望像地铁站一样,设置街区导向图。
二维码推送到站时间
标准要求,标志不应与广告混合设置。公共汽电车枢纽站和首末站中标志设置位置的周边至少1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广告。首末站应设置公交IC卡服务网点位置、邻近交通设施等标志。枢纽站应设置出租车落客区、电梯、服务台等位置标志。
标准针对残障人士乘车予以考虑,明确宜设置盲文站牌。站牌设置高度最低不宜低于1米,最高不宜高于1.6米。
针对拥堵导致的乘客等车时间长、耽误出行的现象,标准明确应设置电子站牌向乘客提供公共汽电车到站预报服务。电子站牌的设置不应遮挡其他标志。可采用恰当的信息推送手段(如二维码)向乘客提供公共汽电车到站预报服务。
站牌设同站换乘信息
停靠多条线路、位于客流密集区域和城市中心区的中途站,往往存在有多个站牌的情况,乘客需要挨个站牌找自己要乘坐的线路。此次标准明确,这类车站要根据站台条件和候车亭设置情况,在候车亭应设置当前站站名标志、模块型站牌、线路索引标志、线路图等综合信息标志。线路索引标志是提供中途站停靠的所有线路信息,由线路号、线路类型、换乘信息组成,可方便乘客一目了然地找到线路。比如在“北京站东”设站的线路多达数十条,站牌应写明9路、52路、938路等线路名称。
在候车亭或候车缓冲区域应设置街区导向图,导向图类似地铁出口的周边图,主图应标注车站位置和车站周边500米半径范围内与交通出行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水系、绿地、主干路、次干路、标志性建筑物、公共汽车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租车扬招站、卫生间等。
标准明确,候车亭为乘客候车提供遮阳、避雨、乘车信息等服务设施。主要包括顶篷、立柱、挡板、当前站站名标志、线路索引标志、电子站牌、排队引导牌、公交线路图(含时刻表)、座椅等设施。
应在候车亭顶部靠车辆停靠位一侧、垂直于车辆行驶方向的两侧设置当前站站名标志和线路索引标志。多条线路的站牌应按照隶属运营公司、线路类型归类后,按路号从小到大排列,且最高站牌的顶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2.2米,最低站牌的底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1米。
车内至少2块换乘图
导向标志附着式安装时,标志的上边缘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2米,以保证标志上的信息不被遮挡。悬挂式设置的无障碍标志高度应便于老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患者的阅读。
车内应设置不少于2块车辆换乘线路图。无障碍公共汽电车线路的站牌、车辆正面和车辆侧面无障碍车门旁均应设置无障碍标志。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