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出租车改革方案及专车管理征求意见稿,其中针对专车管理提出的具备“营运资格”的管理办法在业界引起不小的震荡。尽管后续细则尚未出台,但现在具备营运资质的租车公司已经活跃起来,在他们看来,未来私家车一旦被限制在专车市场之外,租车生意会火起来。
出租车、专车都需营运资格
10月1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将“专车”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未来出租汽车将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即为传统出租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而预约出租汽车即为专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同时,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制度改革也将进行,在保证驾驶员合理收益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取消或减免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指导企业建立合理收益分配机制等综合措施,逐步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促进出租汽车回归合理定位。
《办法》进一步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作为其中“杀伤力”最大的规定是明确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同时,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网约车和驾驶员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而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及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对于网约车经营者,要求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等,并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和相应的服务机构,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将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
而网约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网约车经营者要合理确定运价结构和水平,实行明码标价。《办法》规定,网约车经营者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租车市场蓄势待发
“大家都在等进一步的细则落地。”一家沪上租车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最近他们已经接到不少询问租车事宜的电话。在这位人士看来,一旦细则出台,私家车就成了黑车,那些专职专车司机必然会开始重新考虑租车。
目前,沪上租车的月均费用在8000元左右,由专车公司负责汽车的维修、保险和保养。这样的价格基本与出租车公司的份子钱相差不多,在市场上原本并不具有竞争优势,但由于专车新政出台,这个并不算太火的市场开始期待新的发展。
对于一些中小租车公司而言,由于车辆有限,不少公司干脆做起了出租牌照的生意。据了解,目前私家车想要挂靠沪Y牌照的月租费是1500元,比带车出租便宜近7000元。虽然有的租车公司要求挂靠的车辆必须是新能源车,不过据记者了解,为了招揽生意,目前依然有不少租车公司对私家车挂靠不做门槛限制。甚至有出租车公司表示,一旦挂靠在旗下的私家车因为“非法运营”被抓,公司会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罚金。
在新政催生下,市场开始出现另一种与出租车公司类似的营运模式。据了解,这种模式下租车人每月缴纳的租金相对较低,比如一家专营Uber的租车公司的规则是租车人每月缴纳3000元租金,但租车人必须许诺,每天在Uber上的接单流水至少达到500元,同时租车人需要向租车公司缴纳当日在Uber流水中的40%。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并不限制租车人使用Uber之外的打车平台,“只要保证Uber上的订单量,剩下的收入和时间可由租车人自由支配。”记者粗略计算,若是按照每日Uber流水1000元计算,租车人每月缴纳费用也将达到上万元。
对于新政,目前专车司机大多处于观望状态。是否选择租车,大部分司机表示租车市场如今水涨船高,如此一来与原先的出租企业收取的份子钱没有区别,而最初开专车看中的成本低的优势也将消失。
出租车份子钱将下调?
《意见》中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针对出租汽车“份子钱”问题,《意见》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
而作为取消份子钱的试点城市,上海正在尝试海鸥服务社模式。这家由上海市总工会、上汽集团以及滴滴联合组织的海鸥服务社,将组织全市三千多辆个体出租车,形成统一运营互联网式的运营模式。据了解,这3000辆个体出租车原本分散挂靠在不同出租公司旗下,未来他们将脱离原本所属出租公司,尝试互联网式的管理模式,一旦成熟,有望向全市推广。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