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早上,在山大路与花园庄东路交叉口,一摩托车侧翻,导致一年轻女子当场死亡。20日,女子的尸体检测鉴定报告已经得出,报告显示女子系因交通工具作用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20日下午1点25分,微博网友@wait150发布消息:据监控看来,妹妹及朋友是正常速度行驶,并没有超速行为,而且经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为交通工具致死,并不是什么所谓的车速过快摔死的。希望大家能够了解事情的真相,不要再继续指责妹妹。并晒出了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鉴定报告。
19日上午11点,山大二院对死者遗体进行鉴定。尸体检测报告显示,死者为1994年10月10日出生,身高165厘米,系因交通工具作用致使颅脑损伤而死亡。
在鉴定中,法医发现,死者当时头南脚北呈仰卧位,衣后背浸染血污,衣着多处沾有脑组织,脑颅骨开放性粉碎,且躯干四肢处有多处擦伤。
根据以上检验,确定死者系因交通工具作用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死者家属柴女士称,目前家人正在等待过路公交车的车轮胎迹比对,大约需要20天。“20天我们能等,但是我们更希望有目击证人可以站出来,告诉我们事发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今年上半年,济南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五区发生了至少23起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酒驾、闯红灯和不戴头盔是诱发摩托车死亡事故的三大违法行为,前两项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不戴头盔则会加重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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