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分类扶持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实施,文中规定民办学校教师最低薪酬指导标准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28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相关的政策解读称,2015年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1895元/月。据此推算,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最低月薪酬指导标准为3790元。
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的民办教育事业目前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据调查,2013至2014年,每所民办学校平均有5.4个专任教师离职。2013年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808元,民办学校教师的月平均工资为3600元。民办学校教师退休后的养老金只达到公办学校教师退休后养老金的一半左右水平。另一方面,部分民办学校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从2015学年起,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按其实有专任教师人数,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申领政府经费补助后,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发放从教津贴每月600元至1200元,以及按照不低于财政核拨经费20%的比例缴纳年金费用。同时,做好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重点和优先解决长期在广州市从事民办教育、业绩突出、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现任教师入户的问题,入户名额每年500个。
但上述的利好只针对年收费标准不高于广州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对此,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之所以对高收费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没有扶持的措施,是因为年收费标准不高于广州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接收了大部分来广州务工人员的子女,承担了义务教育的诸多责任。为了让在这些民办学校读书的孩子享受更好的公共教育服务,公共财政对此重点扶持。而高收费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提供的是选择性的教育,政府将在政策扶持、内涵指导等其他方面加强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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