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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中小学将免收24项费用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15/11/5 14:42:59  阅读[749]

  下一步全省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有关校舍建设有关收费项目,将予以相应减免。建设项目具体包括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校舍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并且有浮动的,按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有上下限的按不超过下限标准收取,有条件的也可以免收,具体减免幅度由各市确定;属于市场定价的,通过服务双方协商适当减收或免收。各市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由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相应的收费减免政策。 涉及中小学校舍建设免收的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包括: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登记费、地质成果资料费、房屋登记费、白蚁防治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城市污水处理费(限事业单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排污费、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森林植被恢复费。 涉及中小学校舍建设减收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施工图审查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房产测绘收费 建设工程规划技术服务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防雷减灾服务收费、公证服务收费、测绘收费、电气设施检测费、消防安全评价费、其他项目等。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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