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9日起,新受理的包括房屋、土地、林地等在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发新证;而11月9日之前已经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发旧版权属证书。
市国土局、市住建委11月6日联合发布,自11月9日起,北京将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过去的房产证将不再办理,取而代之的是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同址办公。今后,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外接待时间统一调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2:00,13:30—17:30。需要提醒的是,16:00停止发号。
新旧两证并存使用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6日明确,自11月9日起,新受理的包括房屋、土地、林地等在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发新证;而11月9日之前已经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发旧版权属证书。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那么,新旧两证有什么区别?据介绍,《不动产权证书》是全国统一样式的。此前旧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为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相比之下,不动产权证在产权内容方面标注更为详细,有房屋使用年限的 “起止日期”,以及房屋取得价格。不动产权证书在扉页的右上角新增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市民扫描二维码即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实现不动产信息快速查询。
央产等除外普通房产区县负责登记
据介绍,和之前房屋权属归属市住建委管理不同的是,今后,本市市国土局将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北京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市、区县两级,市级而言,市国土局内设不动产登记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原市住建委所属的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划归市国土局,与市国土局所属北京市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整合,设立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具体承担在京中央单位、驻京部队、保密单位等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以及重大不动产登记争议案件调查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而具体到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不含军产、央产、保密产)登记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区县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同址办公
据介绍,北京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为了方便群众,各区县原则上以现有的房屋登记中心办公场地为基础设立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保留房屋交易窗口,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同址办公。
房屋交易与房屋登记又密不可分,也正是如此,市国土局与市住建委为了方便群众,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大厅仍保留了房屋交易窗口,负责购房资格核验及购房网上签约等工作,实现交易与登记同址办公。
权威解读
不动产新证 办理地点没变
问题1:新证和以前办房产证流程有什么变化?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的地点没有变。如果是第一次去办证,可以参照市国土局官网已经公布的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前往办理。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对于自行提交二手房资格审核、网签并且过户的市民,房地产交易大厅虽然改成登记事务中心了,但仍有房屋交易窗口。市民自行成交二手房,还得去各登记事务中心,先在房屋交易窗口提交资格核验申请和网签。
问题2:不动产登记职责与管理职责今后如何划分?
上述负责人表示,今后,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责予以整合,统一由市国土局承担,但上述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
其中与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房屋登记,网签、限购、存量房交易平台、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含登记、解除、变更备案)、交易资金监管、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现房网签及注销手续、存量房房源核验、存量房网签及注销手续、房产测绘(含预测和实测)成果审核、预查封及网签数据查询等房屋交易管理工作仍由市住建委负责。
问题3:不动产登记是为房地产税征收做准备吗?
许多市民猜测不动产登记是为房地产税的出台做铺垫。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明确,此次涉及房产方面的变动很少,主要是把建委的数据库搬到国土局,跟目前外界热议的反腐、征房地产税等关系都不大。但对于一小部分人来说,不动产查封,因不动产登记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各类历史遗留及疑难登记问题的处理,今后将由市国土局负责。
问题4:新证如果遗失还需要登报挂失吗?
上述负责人表示,今后不动产证遗失,将不再需要登报挂失,只需要在市国土局的官网登出挂失公告,15个工作日后可办理新证。
问题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办登记?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设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市农委、市农经办会同市国土局等部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