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周,珠海交警部门出台新规定,非珠海户籍居民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1年以上的居住证,同时提供珠海市房产证或工商营业执照,或1年以上社保证明。上述要求涵盖了新车上牌、二手车过户、外地车辆转入等全部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
这一新规出台后,受到舆论的高度关注。虽然相关部门表示此举不是“限牌”,而是为了严格审核资料,珠海市户籍居民办理新车上牌没有任何变化。但这一规定还是引发了人们的讨论和联想。
当然,我们更应该关注舆论关注背后的实质问题,这其实凸显市民对目前珠海交通出行状况的关切。当前,东西部之间、中心城区内部日趋严峻的交通状况已成为部分市民诟病的问题,而造成交通拥堵的原因有很多,与道路供给、公交发展、交通管理等都有关系,但也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私家车辆的快速增长。
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珠海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39.1万辆,其中私人汽车331438辆,新车上牌74450辆,汽车保有量平均每年的增幅都在12%以上。据了解,以珠海目前约160万常住人口来算,约平均4人就有一辆机动车,汽车普及率比中山、江门等城市都高。
当前,珠海正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城市的发展潜力为外界看好。从全国城市发展情况来看,城市的高速发展也会进一步吸引人才等要素的集聚、提高居民的收入,而车辆猛增、交通拥堵程度加剧等问题,往往也会随之而来。
一个城市的土地空间是有限的,道路增长速度难以跟上汽车增长速度。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城市规划、道路供给、公交系统、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在珠海交通状况日趋严峻的现实情况下,出台有关措施缓解汽车快速增长,也在情理之中。
当然,在此之前,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尤其要做好科学论证,尤其是做好公众意见的收集和公共交通的配套工作。珠海城市交通管理的决策,涉及每个市民的基本生活和现实利益,属于重要的公共决策。政府只有坚持开放性原则,让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才能切实增强“政策的预期管理”,收到成效。笔者以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也是培养理性公民、构建公共理性的过程。只有融入了充分的公众参与,出台的公共政策才能准确把握利弊得失,才能更容易让公众坦然地接受。
另外,当前市民购车有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全市公交仍需完善,因此接下来政府应投入更大、更多的精力,进一步大力发展和优化公共交通,尽快提高公共交通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公共交通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缩小公共交通与个体交通的综合优势差距。只有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的方便性、快捷性、舒适性、安全性和多样性,才能吸引原来选择驾车出行的群体向公共交通转移。这对城市的绿色发展也是有利的。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