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昨天发布《关于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特殊支持政策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福州自贸片区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福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暂行规定》对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基础上,实行以下住房公积金特殊支持政策:
允许在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有工作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福州地区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福州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福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目前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福州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贷款材料和福建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证。
《暂行规定》自10月21日颁布之日起执行,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和能源分中心可参照执行。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