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烟台市教育局网站获悉,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完成学业,我市不断提高资助标准,持续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高等教育资助对象“全覆盖”,切实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是开展爱心捐款活动。市教育局充分发扬“互助、真诚、友爱”精神,在市直教育系统举行爱心捐款活动,掀起了扶贫助困、奉献爱心的热潮。爱心捐款以“坚持自愿、鼓励奉献”为原则,捐款额从100元至700元不等,捐款数额总计81.6万元。爱心捐款活动展现了烟台市教育系统“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万众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群众观念、奉献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为“中国梦”的实现积攒了“正能量”。
二是进一步优化政策,提高资助标准。自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市进一步提高了高中段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中职和高中助学金资助金额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同时,全面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政策,全部免除学生学费的同时,学校生均收入按专业类别不同分别提高100-500元,有力的促进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全面均衡发展。
三是大力实施资助政策。2015年共发放资助政策资金2.2亿元,惠及学生10万人。为1.3万名困难幼儿发放助学金1500余万元,为1.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600余万元,为7000余名高等学校学生发放国家奖助学金2400余万元;为1217名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发放贷款金额共计892.9万元。为334名服兵役大学生返还学费377.7万元,为39名到我市财政困难县(栖霞市、莱阳市)艰苦行业就业大学生返还学费60.6万元。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