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更多地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近日,珠海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申请补贴需具备两个条件
据了解,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稳岗补贴标准按符合条件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目前,珠海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共计41370户,据测算,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约33155户,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近2亿元。
上年度补贴申报月底截止
据了解,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申报上年度稳岗补贴,逾期不予办理。2014年度稳岗补贴可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申报。
根据《通知》,在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持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提供副本核对后退回)、《珠海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申报审核表》分别向办理就业登记所在地的市、区人社局经办机构(下称“市、区经办机构”)申报稳岗补贴(市属用人单位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区属用人单位向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登陆珠海市人社局官网(www.zhrsj.gov.cn),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稳岗补贴申请。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稳岗补贴申请,不再受理企业的纸质申请材料。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