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欠缴2015年票费用的被执行人名单,77名私家车车主以及48家企业上榜被“通缉”。被公布的信息包括车主的姓名(企业名称)、车牌、欠费年份、欠费金额以及需要缴交的相应执行费用。
记者从法院获悉,在这批被追缴的名单中,个人欠费最高2000元、最低800元,公司欠费最高52800元、最低1000元,合计523122.6元。其中,有多位被“通缉”的车主名下登记多辆欠缴路桥年费的车辆。根据法院发布的公告,车主陈欣雄名下的4辆车共计欠下3400元的路桥年费。
法院表示,涉案车主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需按照公告的金额自行将路桥年票费和执行费交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执行款账户,已缴费的涉案车主应及时到法院反映和办理结案手续;逾期未履行的涉案车主,法院将根据案情依法采取信用惩戒、罚款、查封、限制出境、媒体曝光、拘留等强制措施。车主向法院执行款账户交款时,需在汇款单上备注车主名称与车牌号码,并于汇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汇款凭证提交(或传真0769- 22460508)给法院经办人李小姐(电话:0769- 22460523;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东路东城人民法庭102室),用于结案存档;未按前述要求操作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院执行款账户信息
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石龙支行
账号:1000118260000588611
对暂未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欠缴路桥年票费车主,请自觉迅速到各路桥年票收费点缴交年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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