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社局传来消息,截至今年10月底,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042万人。 今年以来,天津市着力健全医保制度体系、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巩固全民医保成果, 陆续出台和实施了一批医保新政策。
天津重新制定天津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 明确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 要首先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 在此基础上再实行适当的医疗补助政策。制定低价药纳入社区医保支付管理政策,将1300种低价药纳入社区医保报销范围, 进一步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负担。
天津市将2016年度的城乡居民参保补助增加到730元。 生育医疗费由按定额付费改为按产次付费, 职工每产次统一提高到3800元、 居民每产次提高到2280元, 居民生育保险报销水平由按照职工待遇的50%提高为60%。明确居民门急诊就医, 从目前的一级医院逐步扩大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 继续提高部分乙类药品费用报销标准, 自2016年起, 对住院医疗费中29个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由15%下调至10%; 27个药品由10%下调到5%,预计每年可为参保群众减负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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