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方案,全面围剿“小金库”。其中,将重点检查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扼杀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治理对象:南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治理范围: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治理重点:2014年至2015年11月底的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3年底“小金库”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治理原则:宽严相济、教育与惩处并重。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自查上报“小金库”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于处分或者减轻处分。对有“小金库”而不在规定期限内如实自查上报的单位,在重点检查阶段以及今后巡查检查工作中,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对设立“小金库”单位的主要领导,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同时追究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
举报方式
此次治理工作至2016年2月7日结束。南昌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83986362,举报电子邮箱:ncczj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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