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的公租房日常轮候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初审工作已经结束,13364户新增合格家庭名单已于12月25日开始公示。
据悉,20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共受理13626户申请家庭的公租房日常轮候申请。初步审核后,13364户通过初审,262户被驳回申请。
据了解,公示期从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6年1月8日,共15天。公示期间,申请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申请信息校核更正。逾期未提交变更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市租赁中心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本次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市住建局将根据轮候配售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轮候期间,申请家庭的住房、计划生育、人口、人才认定、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身份证及申请变更事项对应的材料到市住建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轮候信息变更。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建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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