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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月1日起违反“拉链式”交替通行最高罚500元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16/1/4 8:43:20  阅读[1507]
  深圳“拉链式”交替通行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处罚违规

  经过为期半个月的集中宣传,交替通行在全市全面推行。从1月1日起,只要在符合交替通行条件的路段,包括因事故、拥堵导致道路收窄的路口,未按要求交替通行的,无论该路口是否画了标志标线,深圳交警都将对未按照“先右后左”交替通行规则行驶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深圳1月1日起违反“拉链式”交替通行最高罚500元

  2016年深圳全市通过电子警察和监控视频共查处违反交替通行87宗。

  三天元旦小长假,执法情况如何?据深圳市交警局获悉,由于假期道路交通顺畅和广大市民对交通通行的遵守,三天全市通过电子警察和监控视频共查处违反交替通行87宗。1月2日晚上,在滨河大道东行辅道新洲牌坊路口东侧,一辆车牌为粤BB46*8的车辆在通过交替通行路口时,并未遵守交替通行规则礼让旁边车道的一辆的士,被拍了个正着。

  深圳全市启动“拉链式”交替通行,仍有部分司机不清楚

  随着交替通行在试点路口的推行,更多的司机自觉形成了文明礼让的驾驶习惯。但却发现部分司机虽然知道交替通行,但以为交替通行仅限于少数路口,对全市全面铺开并不知情。据交警部门介绍,只要是车道收窄,同等路权,机动车行经这些路段、路口,都应该按照“拉链”方式“先右后左”交替通行。除了合流路口外,对事故拥堵造成的收窄车道也要交替通行。

  扩大“拉链式”交替通行执法力度

  除了电子警察自动抓拍外,深圳交警透露,下阶段将继续大规模启动隐形战车,对未按照要求交替通行的车辆进行跟拍、查处。

  市民举报每宗奖励100元(同一人每月最高500元)。

  为了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交替通行监督中来,交警部门将违反“交替通行”的行为纳入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范围。市民可通过@深圳交警微博、微信将拍摄到的视频资料上传举报,或到交警机训大队现场举报。一经核实,将对不交替通行的违法举报每宗奖励100元(同一人每月最高500元)。而为了体现人性化执法,对具有停让动作,但因相邻车道止步不前而出现的未遵守交替通行规则的情况,交警不予处罚。

  深圳停车场交替通行相关规定

  此外,深圳交警还将推行全市经营性停车场内部交替通行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停车场,特别是出入口、收费岗亭路段,要求全市所有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完善交替通行标识指引设置;

  在高峰期安排人员进行引导,争取在我市形成出门就交替通行的文明驾驶习惯。对不按要求进行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交警将依有关规定予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的处罚。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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