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噪音监测、开展医疗机构辐射监测、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并已编制好《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方案》规定,到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
今年年底前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
“到2020年,南昌建成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将实现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常态化、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与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根据《方案》,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网络,在目前9个自动监测点的基础上,根据城区扩展变化情况,按国家相关规范和程序,适时增加国控网监测点位。
2016年起,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布设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将并入市控监测网,并开展常态化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工作,2018年前完成空气质量超级站建设。2016年底前,我市将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并编制全市大气排放数值预报模式源清单,加强大气污染来源追因、污染治理对策和污染治理成效评估研究。
提高饮用水源地水质预警能力
2016年底前,我市将全面开展城市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6个)水质监测,建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提高饮用水源地水质预警能力,保障饮用水安全。2017年底前,我市将开展市控地表水监测断面97个测点(含国、省控断面)的水质监测。针对流域特征污染物构建水质预警模型,我市将建设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逐步实现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
2016年底前,我市将对实施“河湖长制”的“四河六湖”开展考核监测,2018年底前对实施“河湖长制”的18条不跨市骨干河湖、19个不跨市重点湖泊以及21座水库开展考核监测。2020年底前,我市将对市域内所有河、湖、库塘及跨市江、河、湖开展考核监测。
噪音扰民投诉将有科学依据
噪音扰民一直是市民投诉的焦点,然而往往因噪音举证不足致使投诉无据可依。《方案》对此作出的相关规定,将为今后的噪音扰民投诉提供科学依据。据了解,我市将开展建成区现有区域环境噪声(217个测点)、道路交通噪声(122个测点)、功能区噪声(20个测点)监测,并根据建成区扩展变化情况扩大布点范围,进行点位优化调整。2016年,我市将完成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开展典型噪声源预测与评估。2016年底前,我市将完善县城(区镇)所在地区域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网络并实施监测。2017年起,我市将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环境和铁路沿线环境振动重点污染源试点监测。
《方案》还将辐射作为环境质量监测的重点。2016年底前,我市将完成辐射环境监测点位布设,2017年起开展电离辐射与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2016年底前,我市将完成医疗机构辐射污染源调查摸底,2017年起开展医疗机构工业辐射源检测。2016年底前,我市将完成工业辐射污染源调查摸底,2017年起开展工业辐射源监测。
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明年建成
针对生态环境状况监测,我市将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实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环境容量红线、产业准入标准等的动态监控与综合评估。2016年底前,我市重点针对林业自然保护区、湖泊湿地的典型生态问题进行调查监测,并针对农产品主产区、“菜篮子”保障工程等重点地区的典型生态问题进行调查评估。2017年起,我市将开展荒漠化、耕地、农田等调查监测,开展水资源状况、水土流失等水生态环境调查监测。
按照环保部“一库一网一平台”的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我市将于2017年底前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并与国家、省、县形成逐级贯通的统一的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实现实时监控监测采样、逻辑辨别数据质量、分析处理海量数据、自动生成监测报告。届时,环保与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林业、气象等部门监测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可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