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会议决定,将先行试点的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初步探索出的相关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向更大范围推广。
2015年3月12日,国务院印发文件(国函[2015]44号),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6月23日,浙江省出台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推出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制度、建立“单一窗口”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创新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制定跨境电子商务规则、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发展机制等八大举措。
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常务副主任王翀说,综合试验区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目前,杭州综合试验区已集聚跨境电商产业链龙头企业近400家,各种交易模式、新兴业态共生共荣、竞相发展。
国务院常务会议将杭州综合试验区的经验推广,将掀起试验区申请新浪潮。会议决定,按照合理布局、注重特色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在东中西部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进出口和电子商务规模较大的城市,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复制推广构建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信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范六大体系,以及建设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两个平台的“杭州经验”。
目前,国内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挂牌中字头的,只有杭州一家。而跨境电商进出口试点城市则有10个,包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郑州、宁波、福州、平潭、天津等,仅试点出口的城市则有数十个。
2015年前三季度,我国进出口总值为17.87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7.9%。其中,出口10.24万亿元,下降1.8%;进口7.63万亿元,下降15.1%。在外贸进出口下滑的大背景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作为新型贸易业态备受重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王健说,跨境电商代表未来外贸发展的方向,未来要促外贸,发展跨境电商,一是要开拓国际市场,二是改善政府监管。国际市场开拓既要包括出口,其实也要关注进口,进出平衡才是关键,而政府监管创新既要纳入监管,也要提供便利。实际上政府监管方式和双边、多边贸易安排,包括自贸协定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
“在跨境电商发展中,我们经常误认为跨境电商就是消费品跨境网上交易B2C,而实际上占进出口大头的还是B2B。杭州经验推广的监管创新也是在B2B。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复制推广杭州经验,将把跨境电商发展推向深入。”王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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