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理新居住证超78万张
持证人可享9大权益,在深工作生活更有归属感
漂在异乡,心泊何处?众多来深建设者心中曾有的这个疑问,深圳在2015年6月1日给出答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实施后,新版的居住证持证人享有9大权益以及其他限定权益,其中申领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申办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居住证“含金量”提高了,让建设者在深圳生活更有归属感。
深圳率先为居住证立法
2004年,随着特区经济的飞速发展,深圳流动人口规模突破千万,给社会管理带来极大压力,当时以暂住证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已很难适应新形势。2006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居住证制度,2007年开始在盐田区试点。2008年,深圳颁布“居住证暂行办法”,居住证制度在全市推广。
“居住证暂行办法”实施数年后,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居住证制度,2014年,市公安局开始推动居住证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2015年6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
有专家指出,深圳对居住证立法,不仅仅是将原来的政府规章上升为特区法规,更是对深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提档升级,同时也为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探索经验。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