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制定了《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江西省规划纲要》),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据了解,这是江西省制定印发的第一个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5年11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江西省地方志办向省委组织部等29家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吸收反馈意见。2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7号)。
目前,编纂出版首轮《江西省志》分志90部,市、县两级志书92部,二轮市、县两级志书98部;《江西年鉴》连续出版14部,市、县综合年鉴编纂出版300多部;各级各类专志编纂出版3400多部,整理各类旧志55部,还编纂出版了大量的地情书和地域文化著作。全省市、县两级方志馆也在逐步建设中。其中,江西省方志馆是江西有史以来第一个以地方志为专题的省级馆藏机构,是全国独立建制的第5家省级方志馆。
《江西省规划纲要》明确,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至2020年,全面完成省、市、县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实现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完善志鉴质量保障制度,提高志鉴编纂质量,开拓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途径,加强旧志收集、保存和整理工作,建设高素质的地方志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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