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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年第1号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8/7/26 12:05:29  阅读[9065]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
(关于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8-1-4              【生效日期】 2008-1-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出口暂定关税税率表

二○○八年一月四日
办公厅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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