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37号文件精神,2008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党校系统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
2.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党校系统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
录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数,不应超过本单位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二、报名及信息采集
1.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此次报名无效;未进行网报者,现场报名时不予受理。
(1)网上报名:报考者于7月4日9:00—7月15日16:00,登陆辽宁省指定网站(www.lnzsks.com/zzlk.htm),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现场信息确认:报考者于7月19日到我校确认报名信息、照相、交报名考试费(每科80元),地点:沈阳农业大学第一教学楼南区110。
(3)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认真核对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带电子照片),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带电子照片),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于9月15日前交回研招办。
2.资格审查:7月19日对考生进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查,考生需交验: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查合格后留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不提供证书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持有2007年GCT成绩者需有学士学位,GCT总分不低于200分,单科不低于30分。不需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拍照,只需于2008年7月19-20日到我校研招办登记报名,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综合测试,同时缴纳考试费。
申请者在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上述第2项所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和GCT成绩单。对于已被外校录取的考生另外还需要提供个人申请和所报院校同意退学的退档函。
三、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及地点
1.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满分为400分,每部分各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约45分钟,考生应合理分配答题时间。“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考生到我校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综合测试。
专业考试:兽医学(参考书:《兽医学》第3版,高作信主编、农业出版社)由我校组织命题,试卷满分为100分。
综合测试:我校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方面相关技术、管理或培训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考核成绩采用100分制计分。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10月26日 8:30~11:30 |
GCT |
辽宁省统一安排 |
10月26日 14:30~17:30 |
兽医学 |
沈阳农业大学第二教学楼 |
10月27日 |
综合面试 |
沈阳农业大学各学院 |
3.考生一般应在辽宁省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特殊情况要求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和考试的,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办和我校协商同意。
四、培养及学位授予
确定录取后,学校收取培养费18000元/人。学习年限为三年,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学校设指导教师,所在单位聘请副导师联合指导。学完所在学科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授予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学校颁发。
五、招生咨询
畜牧兽医学院咨询电话:024-88487156、88487157
联系人:李伟、姜荣和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8492620
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110161)
网址:www.syau.cn/yjsb/zsxx.htm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