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兽医硕士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
2、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
(二)兽医博士
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兽医相关业务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三年。
二、报名
(一)兽医硕士
详见报名流程图
(二)兽医博士
报考者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grasch.njau.edu.cn)下载和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于7月18-21日携《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到我校报名点报名。
三、考试
(一)兽医硕士
1、考试地点:南京农业大学。
2、考试时间:所有考试均在2008年10月25-26日进行。
3、考试内容:
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
②专业课考试(按领域分,详见招生目录)。
③面试。
内容说明:
“GCT”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阅卷(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
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和阅卷。
(二)兽医博士
1、考试地点:南京农业大学。
2、考试时间:所有考试均在2008年10月25-26日进行。
3、考试内容:
①英语。
②兽医基础课。
③兽医专业课。
④面试。
内容说明:
兽医基础课考试由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命题,集中阅卷。考试范围分为五个部分:动物学、动物生理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兽医临床诊断。考试采用“1+2”的模式,即兽医病理学为必考科目,剩下四个部分由考生任选其中两个部分作答。兽医基础课命题依据《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兽医基础知识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版,联系电话:010-62818525 联系人:司建新)。
英语、兽医专业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和阅卷。
四、录取
(一)兽医硕士
1、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并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2、录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3、不能跨专业学位类型、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二)兽医博士
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并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应是生产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包括针对有重要应用价值或应用背景的问题,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学位论文必须由攻读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并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六、学位授予
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按有关规定授予兽医硕士、兽医博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七、有关费用
培养费兽医硕士每学年6000元,以三年计共18000元。兽医博士每学年10000元,以三年计共30000元。合作办学可由合作单位另外收取适当的管理费。培养费和管理费可按学年或三年一次缴清,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退。教材费、食宿差旅费、论文和答辩费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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