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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海静安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10/9/1 16:24:29  阅读[1400]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静安区拟对部分领导职位实行竞争性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共12个)

  (一)党政机关职位(共6个)

  1、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副局长1名;

  2、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1名;

  3、上海市静安区体育局副局长1名;

  4、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5、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副局长1名;

  6、上海市静安区金融和专业服务业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区管企业职位(共4个)

  1、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名;

  2、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名;

  3、上海静安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4、上海静安城建配套发展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区管事业单位职位(共2个)

  1、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2、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参公事业单位)副政委1名。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政治素质外,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一般应在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职位任满3年以上,或现为副处及相当副处干部;企业工作人员一般应当是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6)具有上海市户籍。

  特别优秀的干部,经单位党组织推荐,并经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和任职资格条件。

  组织推荐的个人,也应当按程序履行相关报名手续。

  (二)职位要求

  1、党政机关职位

  (1)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副局长

  熟悉审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审计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科学决策、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大局意识和法制观念较强;有造价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或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2)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熟悉房屋管理和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交换、评估、中介市场情况;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有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上海市静安区体育局副局长

  熟悉竞技体育有关规则,熟悉体育竞赛流程;在培养竞技体育人才、加强后备梯队建设方面有一定思路和措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体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4)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局副局长

  熟悉卫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5)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副局长

  熟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了解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相关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

  (6)上海市静安区金融和专业服务业办公室副主任

  熟悉金融专业法律法规,对区域金融和专业服务业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思路开阔,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有外语专长或金融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2、区管企业职位

  (1)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熟悉现代企业制度和国内外相关经济法规和政策,商业国际品牌知识丰富;有较强的商业地产运营能力,财务管理、市场分析和项目策划能力、商务谈判能力;有企业高级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2)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熟悉国际商业动态和上海商业行业业态;有成功的大型商业项目运营管理经验;有较强的财务管理、品牌管理、市场营销、项目策划等商业运营能力;有大型商业企业高级管理任职经历和相关专业职称。

  (3)上海静安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熟悉房地产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操作流程及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作风务实,开拓创新意识强。

  (4)上海静安城建配套发展公司副总经理

  熟悉现代企业制度和工程建设、动迁和旧区改造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沟通协调和对外交流能力强,作风务实,开拓创新意识强;有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区管事业单位职位

  (1)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熟悉动迁和旧区改造相关法律法规;大局意识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外沟通交流能力强;有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和监察大队副政委

  熟悉城市管理和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党建工作相关政策规定,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和组织领导能力,善于做思想工作;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

  8月17日—8月27日

  2、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工作证(或在职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如有获奖成果、专业技术职称、学位证书等,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彩照2张。

  报名登记表可从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或“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下载。报名者请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zzb@jingan.gov.cn,并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其他材料和照片寄送至静安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者应确保申请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2010年9月3日前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自行从附件中下载打印准考证。

  4、其他事项

  以上岗位有关福利待遇、薪酬等事项,可致电静安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62475597。

  5、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370号405室

  静安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0

  咨询电话:62475597、62470890

  (周一至周五9:00—16:00)

  传 真:62471566

  电子邮箱:zzb@jingan.gov.cn

  联 系 人:雷 力、左 宁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12388-1-5

  静安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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