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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11/5/25 11:08:50  阅读[8312]

  一、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它公共服务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2011年我校继续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70人。

  二、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三、全国联考报名的日期、程序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报名:报考者须于2011年7月15号至7月18日到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理科楼缴纳报名考试费并进行现场数码照相;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交我校MPA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考试大纲: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五、复试与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及工作情况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综合考察联考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研究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我校的特色优势,2011年我校MPA的主要培养方向为:①地方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研究;②公共政策研究;③学校管理研究;④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研究;⑤公共卫生服务研究等。

  七、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我校MPA培养采用非脱产学习方式,学习年限2.5至3年。授课方式有二种:

  1、利用周末及业余时间上课;

  2、每月到校本部集中学习1次,每次1周左右时间。

  在职攻读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习、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八、培养费用

  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4]488号文,我校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培养费共计2.4万元/生。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昌大学MPA教育中心

  联系人:乐老师、黄老师、涂老师

  电话:0791-8318041、8325990

  地址:江西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邮编:33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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