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首批试点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7所市属高校名单,包括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杉达学院和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5所市属本科院校、1所高职专科院校和1所民办高校。
据了解,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旨在完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这是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战略任务,决定从今年开始在上海地方高校中实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章程建设:明确学校与政府的权利义务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块重要内容就是高校的章程建设。“大学章程,是大学现代制度的文本载体。它对于一所大学的意义,就像宪法对于一个国家的意义一样。”昨天下午,申城一所高校的校长告诉记者,大学的章程,要确定一所大学的性质、发展理念、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和大学管理规则等等内容。
按照试点要求,章程要明确学校与政府之间的权利义务,建立自主发展、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稳步推进学校“去行政化”改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38条也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高校去行政化,已经提了很多年,但如何真正去除,恐怕还是要依靠制度。”上述不愿具名的校长说,高校“去行政化”,其实有三个层面的含义:首先是减少行政部门对高校的干预,这需要解决高校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其次是去除高校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第三是去除高校内部行政部门对教学和学术的干预。“大学章程,对这些要做出明确的规定。”
据介绍,到2015年底,教育部及中央部门所属的高校,要分批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目前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学校已经公布了自己学校章程。今年9月2日,新修订的《华东师范大学章程》也对外公布。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是此次纳入试点的唯一一所高职类专科院校。昨天下午,该校校长陈斌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章程是一所大学的根本性文件,用以保证大学的管理制度得以延续,不因为校长的更换而随意调整。
学术管理: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学术委员会,是现代大学学术管理不可或缺的核心机构。对于研究型大学来说,保持学术委员会的独立性尤其重要。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明确规定,学术委员会成员中,担任党政领导的委员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3,没有领导职务的专任教授人数则不少于1/2。
“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要减少行政对学术事务的干预,充分发挥专家教授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上述校长说。
“对于应用技术型大学来说,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除了要符合一般现代大学的特征之外,更要符合职业教育的特征。”陈斌校长昨天下午表示,作为上海试点高校中唯一的高职院校,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主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现在中职到高职再到本科,学生成才的道路已经很宽阔。二是如何创新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如何提升高职教师的科技服务能力,特别是为企业内部的技术创新提供支持,这需要对高职院校内部的评价体系进行相应调整,也是解决高职院校和社会之间关系的一种途径。
校务管理:多元参与监督学校发展
校务委员会,则是现代大学治理机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试点要求,各高校要探索建立由举办者代表、学校党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企业行业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校务委员会(董事会、理事会)制度,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科学性。
“多元参与,才能实现民主管理,方能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陈斌校长表示,和研究型本科院校相比,高职院校一头是教育,一头是产业。
因此,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方面,更需要融入行业、植根企业,不断创新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我们学校和合作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理事会’和众多企业参与的‘校企合作专业建设委员会’,这些理事会和委员会在学校、院系和专业三个层级上都有设立,共同为学校的管理和发展提供咨询。”
>>试点高校改革内容
全面推进高校章程建设:通过章程明确学校与政府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内部治理结构和组织运行制度,稳步推进学校“去行政化”改革。
探索高校治理新机制:探索建立由举办者代表、学校党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企业行业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等多元参与的校务委员会(董事会、理事会)制度,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建立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完善二级院系学术管理,发挥专家教授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推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对分离。
探索以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以二级学院为基础单位的综合改革:健全院系领导决策管理和教代会的民办管理等制度,给予院系在学生招录与选拔、人才培养、师资聘任及考核、经费使用等方面的主导权,激发系办学活力。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