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经贸局获悉,旨在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培育和发展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市政府于今日起拟在我市工业商贸企业中,原则上认定龙头企业80家,其中工业50家、商贸30家,最终认定数量视企业申报情况而定,1月15日申报结束。
据悉,龙头企业是可以形成产业链和产业聚集的支柱企业,是带动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市政府于2004年7月成立了东莞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认定了首批55家龙头企业。
今年新一批工业商贸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已拉开,据经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龙头企业认定原则上认定50家工业龙头,其中电子信息10家,电气机械10家,服装制鞋5家,食品饮料5家,造纸5家,家具5家,玩具2家,纺织2家,其他6家。商贸流通龙头企业的认定,以现代流通方式为主导,在连锁经营类、中高级批发市场类、物流类、会展业类四个类型企业中产生,原则上认定30家。工业和商贸龙头企业最终认定数量视企业申报情况而定。
据介绍,申报龙头企业需要一些硬指标,如申报工业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原则上超过5亿元,低于5亿元的须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企业盈利能力强,近两年未出现亏损;企业年纳税总额原则上超300万元等。申报商贸流通龙头的企业,同样要求经营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税收贡献大、核心竞争力强、现代技术含量高等。
另悉,为更好体现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扶持和服务龙头企业精神,市政府还将原领导小组更名为东莞市培育和发展工业商贸龙头企业工作领导小组,且小组成员增加了市劳动局、国土资源局、外经贸局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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