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8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方案正式确定,此次调整是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适当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原工商业者的企业退休人员等倾斜,调整提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全市参加此次调整的共51210人,除政策倾斜部分外,人均调整额为141.2元/月。
人均(基本)调整额为99.2元/月
此次调整按照2007年本市月人均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调整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以本市2007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240元为基数,按8%的比例调整(1240元×8%=99.2元),即人均调整额为99.2元/月。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以下简称“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按企业退休人员调整额的200%调整(99.2×200%=198.4元),即人均调整额为198.4元/月。
在以上调整的基础上,按已核定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1.5元基本养老金。建国前老工人此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正高级职称退休科技人员每月再增加60元
此次调整的原则是在普调基础上,适当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原工商业者的企业退休人员等倾斜。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具有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老工人)和原工商业者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此外,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市企业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企业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2008年2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同样按上述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2月5日前发放到位
经统计,全市参加此次调整的共51210人,除政策倾斜部分外人均调整额为141.2元/月。调整提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务必在2008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的要求,我市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在2008年春节前完成,并在2008年2月5日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个人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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