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办法》,企业如果违规停用在线监控系统,运行单位将受到运营资质降级或吊销牌照等处罚。
300多家企业须装“电子眼”
“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后,远在几十公里外的排污企业每隔几秒钟的排放记录,便会一清二楚地显示在我们的监控室里。”环保局一工作人员说,东莞共有1252家“四纯两小”重污染企业,首批13家企业已于去年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这些系统现在运作正常。第二批也已有90多家企业完成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按照系统建设方案,今年8月前,第二批300多家企业必须全部完成在线监控系统,
系统与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
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纳入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的企业主要包括电力、造纸、漂染、电镀、线路板及污水处理厂等。据了解,每家企业将自费10多万元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
在线监控系统监测的项目主要包括烟气流速、温度、氧含量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环保部门可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视频和录像监控。市环保局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仅需点击一下鼠标,就能从电脑屏幕上看到各个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和污染排放的实时录像,掌握企业废水、废气排放的视觉效果、实时浓度和排放总量,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违规停用“电子眼”将被吊销牌照
如何避免企业擅自停用在线监控系统呢?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实施的《办法》中明确指出,如果因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原因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运行单位应当事先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原因、时段等情况,并取得批准。同时,必须在48小时内恢复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要采取人工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办法》指出,如有违规问题,运行单位将受到运营资质降级、停用、吊销等处罚。
此外,环保部门也将对排污企业的在线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出现检查不合格的情况,可责令其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城市网)